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党和人民满意“四有”好老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发挥优秀教师的典型示范作用,同时庆祝第36个教师节及学校建校20周年,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0年“教书育人模范”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原则为校内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和从事一线学生工作的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二)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 严谨治学,以身作则;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勇挑重担。
(三)主动开展大学生思想引导。关爱学生,经常深入到学生中,主动关注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热情服务学生,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教学实践、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等。在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
(四)致力学校事业发展。爱校如家,维护学校形象和荣誉,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能自觉处理好学校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积极营造“团结、平等、宽松、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勤奋向上、共同进步的工作氛围,努力追求学校、团队和个人事业的共同发展。
(五)近三年在教学工作、教学改革、指导学生竞赛、学生工作等方面取突出成果,做出较大贡献的,有较高群众威信的,近三年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类表彰、奖励、荣誉称号或有先进事迹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
三、评选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推荐1-2名候选人,教务处牵头从候选人中遴选出不多于8名专任教师参加学校“教书育人模范”评选。学生处牵头从全校辅导员中遴选出不多于2名辅导员参加学校“教书育人模范”评选。
(二)候选人经网络投票,并结合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评选出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0年“教书育人模范”、“教书育人模范提名”名单。
四、表彰
(一)对获奖教师分别授予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书育人模范”“教书育人模范提名”的荣誉称号,进行表彰,颁发证书。
(二)学校将评选结果作为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干部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7日中午下班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候选人申报表、个人先进事迹相关支撑材料、候选人近期工作照1张)报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至邮箱16474280@qq.com。
附件: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0年“教书育人模范”候选人申报表
人 事 处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