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辅导员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力量。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以及学生工作实际情况,拟招聘兼职辅导员,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选聘岗位
兼职辅导员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养,拥
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热爱、熟悉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团结协作、乐于 奉献的品质,工作热情高,身心健康。
3、有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 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办公自动化运用能力。
4、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在校全日制大四本科生;鼓励青年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
三、工作职责
协助专职辅导员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和各类学生活动,加强与学生的联系、交流,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以及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协助做好学生党团建设、思政教育、评奖评优、就业服务、学籍管理及日常事务管理工作等思政工作。具体工作分工根据学生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
2019年10月12日-2019年10月18日,下载填写《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学生版)(附件1),《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教师版)(附件2)报送各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具体招聘计划,联系方式如下:
2019年兼职辅导员招聘计划表
部门 |
计划数 |
性别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室 |
艺术系 |
1 |
不限 |
白老师 |
7820540 |
艺术系201室 |
公寓中心 |
8 |
男 |
陈老师 |
7820462 |
小白楼304 |
公寓中心 |
4 |
女 |
陈老师 |
7820462 |
小白楼304 |
2、审查: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选审核;
3、 面试选拔:经初选入围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面试考察,
确定入围名单。
4、上报: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学生处、人事处审定;
5、培训、考核:所有录用的兼职辅导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岗
前培训,每学期末,用人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兼职辅导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合格者可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续聘原岗位。
五、岗位待遇
1、学校提供兼职辅导员补贴,根据实际工作量发放(不含
寒暑假);
2、用人单位招聘兼职辅导员,不影响专职辅导员引进工作;
但专职辅导员引进完成后,应终止聘用兼职辅导员。
3、在学校引进专职辅导员时,具有学校兼职辅导员经历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
附件1: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2019学生版)
附件2: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2019教师版)
学院人事处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