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非教学岗人员初聘任课及外聘教师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4 点击量:2022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初聘非教学岗人员任课及外聘教师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初聘非教学岗人员任课

      各教学单位在已有教师教学工作量非常饱和、教学任务难以落实的情况下,须遵循“工作需要,以岗择人,从严把关”的原则聘任非教学岗人员担任教学任务。

      非教学岗人员任课,需具备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与拟任课程相关的专业背景,各教学单位需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及试讲考核,合格者填写《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非教师岗人员首次任课申请表》(附件一)。各教学单位将附件一和试讲原始记录表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审核通过者,归属到相关系(部)、教研室做为兼职教师管理。

      二、校外教师的聘任

      (一)聘任条件

      1、学历学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本科学历(学位)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中级以上职业资格);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 技术技能类人才,根据需要,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职称要求。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一般在 68 周岁以下。

      (二)聘任流程

      各教学单位对拟外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能力考察(试讲),并填写《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申请表》(附件二)和各教学单位将附件二和试讲或考核原始记录表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拟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非高校教师可不做必备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材料的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面。

      (三)聘后管理

      各教学单位负责外聘教师的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师德师风教育、教育教学能力教育,负责教学质量的监控、检查和评价。

       

                                              人事处   教务处

                                               2018年9月13

       

      附件一:《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非教师岗人员首次任课申请表》(点击下载

      附件二:《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申请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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