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暑假期间上班制度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8-07-12 点击量:2413

       

      根据学校办公室《关于期末工作安排及暑假轮休的通知》和学校假期的工作安排,系部(中心)、机关职能部门假期除轮休人员外,其他人员正常到岗上班,具体规定如下:

      一、各单位安排在岗上班人员应以行政人员为主,在岗上班名单除提供日期、人员、手机号外,需提供上班办公室位置及办公室电话。值班表分别交学校办公室、保卫处。

      二、在岗时间:正常上班时间(如遇节假日、周末正常休息,但需安排人员在当地值班,保持通讯畅通)。

      三、因学校工作需要,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在岗上班时间应安排在81日至83日期间。

      四、上班人员应严格按照上班时间、地点,不得缺席。如特殊情况不能上班,应先向单位领导请假,由单位领导另派人顶替,并上报学校办公室、保卫处。

      暑假期间,学校将不定期抽查上班情况,考勤将作为年终考评条件之一。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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