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0 点击量:2673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关于职工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版次:2)》和基地《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工考核和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范围为本单位全体在岗职工(西物院编职工和学院合同制职工)。考核周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师风考核

      师德师风考核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文化传播、廉洁自律、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学术规范等方面。凡出现《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师师德失范处理暂行办法》有关师德失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认定为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二)年度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实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应为不合格。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数不超过学校下达的人数,见附件1。2021年学校优秀教师评选将在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教师中产生。

      、各类人员年度考核等级标准,见附件2

      四、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考核工作由各单位(部门)党政领导负责。各教学单位位(部门)应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党政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本单位(部门)其他领导、专业负责人、职工代表组成。人数较少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组建由全体员工组成的考核组。

      (二)考核基本程序:

      1.被考核个人总结、述职并填写相应考核表,西物院编职工填《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登记表》(附件3)《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2021年度职工考核登记表》(附件4);学院合同编制职工填写《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登记表》。

      2.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表现,由各单位(部门)考核小组(领导)对本单位(部门)职工提出考核意见和考核等级。

      3.各单位(部门)对本单位(部门)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

      4.各单位(部门)考核材料12月27日前报人事处,将考核登记表、汇总表(见附件5),按照报送材料及格式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6)报人事处218办公室(杨忠)。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各单位(部门)2021年年终奖励绩效分配要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级、晋职、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本通知未列明事项,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1年度在岗职工考核为优秀等次人数分配表(点击下载)

                  附件2:各类人员年度考核等级标准(点击下载)

                  附件3: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登记表(点击下载)

                  附件4: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2021年度职工考核登记表(点击下载)

                  附件5:2021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点击下载)

                  附件6:报送材料及格式要求(点击下载)


       

       学院人事处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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